9月1日(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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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为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惠民性,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和群众的具体需求,对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内容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两方面,群众办理相关手续将会更加方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所调整。具体为,职工在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再交易自住住房时,对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同时提取职工父母的住房公积金:1.年1月1日以后职工父母住房公积金未曾使用(包括提取和贷款)。2.办理提取业务时,同一套房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人须同时办理。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账户余额的80%且职工和父母提取金额不超过总房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更加便民。具体为,1.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业务时,取消借款人及配偶正常还款12期的限制;2.办理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逐月冲还本息业务时,取消借款人及配偶正常还款12期的限制;3.借款人在贷款还款期间可以申请还款期限缩期;4.借款人在贷款还款期间可以申请还款方式变更。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梁智玲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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