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公告
受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将于年8月26日上午10时至年8月27日上午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车辆:
1.鲁F奔腾小型越野车,起拍价0.万元,拍卖保证金0.11万元。
2.涉案车辆14辆,综合起拍价2万元,拍卖保证金0.4万元。
3.鲁BQW奥迪Q7轿车,起拍价24.万元,拍卖保证金4.8万元。4.鲁BU5M39起亚轿车,起拍价4.万元,拍卖保证金0.94万元。
5.鲁BQ6奥迪车,起拍价1.万元,拍卖保证金0.32万元。
6.鲁BYW蒙迪欧车,起拍价0.万元,拍卖保证金0.12万元。
7.川AA0W52宝马车,起拍价1.万元,拍卖保证金0.31万元。
8.川ARU本田雅阁车,起拍价0.万元,拍卖保证金0.17万元。
9、橡胶一宗,起拍价.万元,拍卖保证金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1、竞买人应在年8月25日16时30分前携保证金凭证(到账为准)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青岛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交纳保证金账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账户):收款单位:青岛产权交易所;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账号:
四、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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